截至目前,財務公司獲批可開展的業務范圍如下:
(一)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、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、代理業務;
(二)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;
(三)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;
(四)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;
(五)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;
(六)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、清算方案設計;
(七)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;
(八)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;
(九)從事同業拆借;
(十)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;
(十一)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;
(十二)有價證券投資(股票投資除外);
(十三)成員單位產品的買方信貸;
(十四)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;
(十五)跨境資金/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;
(十六)即期結售匯。